為保證醫院物資采購工作的連續性和秩序性,使物資管理工作合理化,規范購銷行為,物資采購供應中心職責如下:
1.醫院物資的采購相關事務由物資采購供應中心實行統一采購管理。
2.負責全院物資采購工作,物資采購不僅包括設備、耗材、試劑,而且包括對外委托維修保養服務及維修和全院后勤保障物資,各項采購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提高醫院資金使用效益。
3.負責全院醫療器械的驗收工作,由專人負責采購驗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
4.負責全院醫療器械的發放工作,出庫、發放執行“先進先出”原則,嚴格檢查出庫手續,防止不合理領用。
5.負責全院醫用耗材的儲存工作,合理利用倉儲面積,嚴格執行分類和儲存標準,定期盤點,保證貯存、使用安全。
6.負責全院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上報及統計工作。
7.負責全院計量器具檢定工作,建立計量檢測工作檔案。
8.負責銥-192放射源、鍺-68校正放射源等進口放射源的購買及安裝、更換管理工作。
9.做好科室與各部門及醫院其他科室的協調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