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前討論制度
來源:吉林省腫瘤醫院 時間:2024-01-02 瀏覽: 次
一、定義
以降低手術風險、保障手術安全為目的,在患者手術實施前,醫師必須對擬實施手術的手術指征、手術方式、預期效果、手術風險和處置預案等進行討論的制度。
二、要求:
除以緊急搶救生命為目的的急診手術外,所有住院患者手術必須實施術前討論。
三、討論內容:
制訂手術方案、術后觀察與護理事項等,如:術前準備情況、手術指征、手術方案、麻醉方法、術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及防范措施、術后注意事項及護理要求等。
四、流程:
1、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醫師主持。
2、手術醫師、護士、有關科室醫務人員按照職稱由低到高順序輪流討論。手術涉及多學科或存在可能影響手術的合并癥的,應當邀請相關科室參與討論,或事先完成相關學科的會診,必要時主管院長、醫務科參加。
4、主持人總結并明確手術方案。
5、術前討論完成后,方可開具手術醫囑,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6、經治醫師做好討論記錄,上級醫師審閱后隨病歷歸檔。
7、討論內容記錄于《術前討論記錄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