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調整院內論文報銷辦法的通知
來源:吉林省腫瘤醫院 時間:2016-06-29 瀏覽: 次
為遵循我院科技興院的方針,順應我院跨越式發展對科研工作的要求,并進一步規范明確我院論文發表報銷期刊種類,指導院內專業技術人員發表具有更高學術價值的論文,現就我院論文發表報銷費用適用期刊類別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1. SCI收錄期刊、MEDLINE收錄期刊、ISTP收錄期刊、EI收錄期刊、中華醫學會系列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全額報銷。
2. 對于在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大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為準)上發表論文,醫院按比例給予報銷:
1)雜志社所在地為外省的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發表費用,醫院按80%的比例報銷不變;
2)省內的中文核心期刊:吉林大學學報(醫學版)論文發表費用,醫院按60%的比例報銷;
3)省內的其它中文核心期刊(例如:中國老年學雜志、中國婦幼保健等),醫院按30%的比例報銷。
報銷論文發表費用的程序為,申請人持雜志社出具的正規發票(付款方為吉林省腫瘤醫院)、論文原件及1份論文復印件,到科教科、財務科審核,經院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報銷費用。
本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以前印發的論文報銷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