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來源:吉林省腫瘤醫院 時間:2016-04-11 瀏覽: 次
各市州衛生局、長白山管委會社管辦,各有關高校及其附屬醫院,廳直各單位:
近一個時期以來,全國包括我省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安全工作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組織召開了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進行安排和部署。6月8日,省衛生廳召開了全省衛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全省衛生系統安全生產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進一步落實全省衛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大檢查工作。
一、檢查范圍
全省范圍內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機構、教學機構、科研機構等與人有關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
二、檢查內容
《吉林省生物安全檢查工作技術方案》及生物實驗室四防安全規定的內容。
三、檢查方式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各市州衛生局負責本轄區內實驗室生物安全檢查的組織和抽查工作,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所有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檢查工作。
自檢自糾階段(6月14日-6月30日):由各市、州衛生局組織所轄縣市區衛生局開展自檢自糾,各縣(市、區)衛生局組織所轄區內的所有生物安全實驗室所在機構開展自查自糾,自查自糾情況形成文字報告逐級上報備查。7月5日前各市、州衛生局將自查自糾情況上報省衛生廳。
抽查督導階段(6月17日-7月30日):各縣(市、區)衛生局組織督導組對轄區所有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范圍達到百分之百;各市、州衛生局組織督導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省衛生廳組織專家組對各市、州督導達到百分之百,對隨機抽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現場督導。
檢查督導程序:
1、聽取各地和抽檢單位的生物安全工作情況匯報。
2、檢查自查自糾情況和現場檢查。
3、反饋檢查結果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四、時間安排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7月30日。省衛生廳專家檢查組抽查時間見附表。
五、對存在問題的處理
(一)各地衛生局負責督促所轄地區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整改,對沒有在當地衛生主管部門備案及不符合相應生物安全要求的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責令其立即停止有關活動,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經組織專家復查合格后,準許其繼續開展相關實驗活動。對未按照要求備案及整改,擅自開展相關活動的,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市、州衛生局和各縣(市、區)衛生局要組織開展生物安全培訓,特別是對生物安全不重視的管理人員和實驗室人員給予強化培訓。
(三)省衛生廳將對本次檢查中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單位進行通報,監督整改由各市、州衛生局負責,縣(市、區)衛生局對存在問題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包保整改,并將整改意見報市、州衛生局和省衛生廳,省衛生廳將監督整改,確保生物安全萬無一失。
六、生物安全檢查組織領導
檢查組組長:劉中正
副組長:劉宇赤、范明、方赤光
組 員:王麗、李怡群、李科、鐘磊、龐超、于峰、楊修軍、
吳東林、王慧、劉曉杰、王巍、周劍惠、劉桂艷、
劉婧研、郭琦、王艷秋、孫柳燕、沈博
七、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從近期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中吸取教訓,高度重視本次生物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本地區、本單位所轄實驗室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防患未然。
(二)各相關單位要盡快購置、更新必須的生物安全設備,同時保證實驗室分區布局合理,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實驗室堅決不得開展相關實驗活動。
(三)各相關實驗室所在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生物安全制度,明確責任,確保生物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四)要進一步完善生物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演練,增強應急處置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應急能力。
附件:1、省衛生廳專家組抽查時間安排表.doc